列印時間:113/05/19 02:31

法規名稱:
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業者申請改發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許可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四、營運計畫之系統設置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
    件如下:
(一)有線廣播電視工程分期設置圖並劃分工程分期區域。
(二)工程設置預定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表。
(三)未來數位化建置時程規劃。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