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7:05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裁量基準 (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15 日
五、適用違法行為評量表時,應審酌個案違法情節,勾選表一、表二或表 三內考量事項並加計積分後,對照違法等級及適用裁處參考表(表四 之一、表四之二或表四之三),擬具適當之處分建議。
相關圖表:
表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違法行為評量表.PDF
表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違法行為評量表.PDF
表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違法行為評量表.PDF
表四之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裁量基準違法等級及適用裁處參考表(適用範圍參考表一).PDF
表四之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裁量基準違法等級及適用裁處參考表(適用範圍參考表二).PDF
表四之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裁量基準違法等級及適用裁處參考表(適用範圍參考表三).PDF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