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9 02:58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實地查核通訊傳播財團法人計畫 (民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1 月 30 日
十、查核應注意事項:
(一)財團法人應派員在場會同辦理。
(二)實施查核時,查核小組成員應保守財團法人之業務秘密。
(三)財團法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本會依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
      理。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