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0 15:34

法規名稱:
政府捐助之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獎金發放原則 (民國 109 年 07 月 2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18 日
六、政府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應於年終決算時估計提列核發之獎金總額;
    提列績效獎金後之當年度賸餘數不得小於預算賸餘數。
    績效獎金核發,應於績效獎金提列後,依本會評核數發給。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