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3/29 02:34

法規名稱:
電信管理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6 日
第 14 條
使用用戶號碼提供語音服務之電信事業,應提供免費緊急通信服務。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