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6 10:18

法規名稱:
電信管理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6 日
第 32 條
主管機關得命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於指定期間內,訂定與
前條有關之參考協議範本,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公開;有變更者,亦同。
前項參考協議範本內容,應包含有關價格及條件、技術、程序及時程安排
。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