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9 10:19

法規名稱:
3.5 吉赫(GHz)頻段整備改善措施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2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 3.4  至 4.2  吉赫(
     GHz)頻段之頻譜整備,採補助政府機關及民間相關既有設備改善措
    施,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