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0:19
法規名稱:
廢
3.5 吉赫(GHz)頻段整備改善措施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2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 3.4 至 4.2 吉赫( GHz)頻段之頻譜整備,採補助政府機關及民間相關既有設備改善措 施,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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