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4 17:50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勞工工作規則 (民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6 月 16 日
第 47 條
本會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法令,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工作業務,防止職業
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衛生。
勞工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法令規定,在執行職務或工作時,應依本會
之規定,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或施予必要之安全檢查。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