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3 21:02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民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11-1 條
免簽證入境或持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或停留簽證入境之外國人,輸入供
自用之行動衛星地球電臺,得免請領進口核准證。
前項免簽證入境或持有停留簽證入境之外國人,輸入供自用之行動衛星地
球電臺以一部為限。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