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9 03:52

法規名稱:
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民國 109 年 11 月 2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1 月 26 日
第 8 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內部交易之轉撥計價方法,應於市場顯著地位者之會計制
度中訂定之。
前項所稱內部交易,係指該市場顯著地位者所經營各種電信服務間有關產
品、服務、資產使用及資產移轉等資源之互相供給或收受。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