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及其審查作業要點之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公告核可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申請之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 業務經營特許
主 旨:公告「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特許審查核可名單」。 依 據:電信法第 14 條第 6 項授權訂定之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 15 條第 1 項及固定通信業務審查作業要點第 11 點。 公告事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經營特許, 業經本會審查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