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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16 日
相關圖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六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5
  4802302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六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1014101
  163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評鑑作
  業要點;新名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作業
  要點)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941
  0273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