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
08630100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0563
0080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通訊傳播事業研究發展活動適用投
資抵減作業要點;新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通訊傳播事業研究
發展活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技字第 1
0243010230 號函修正下達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10143
00 號函修正全文 10 點
1.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訂定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