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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17 日
相關圖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7
  480121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5、6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二
  、附表二之三、第 3、4、5、6 條條文之附表三、第 3、4 條條文之附
  表四之一、第 5、6 條條文之附表四之二、附表四之三及附表六之三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八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6
  480204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一、附表三、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一、附表三、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
  三、附表三、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三、附表三;刪除
  第 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六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548
  0184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