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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審查辦法
訂定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21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綜規字第 1
  054002575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