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適用範圍
2.1 本規範所稱之 ISDN 用戶電信終端設備包括接入整體服務數位網路(
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ISDN)之下列各種用戶電信
終端設備:
2.1.1 ISDN 數位電話機。
2.1.2 ISDN 個人電腦附加卡。
2.1.3 ISDN G4 傳真機。
2.1.4 ISDN 影像電話機。
2.1.5 ISDN 終端配接器、ISDN 終端配接器模組。
2.1.6 ISDN PABX。
2.1.7 其他 ISDN 用戶電信終端設備等。
2.2 本規範審驗用戶電信終端設備之 OSI 第一、二、三層通信協定。有
關其 OSI 之高層通信協定,則不在本規範範圍內。
2.3 ISDN 交換機與 110/119 集中受理電信終端設備介接通信協定列為
ISDN 用戶電信終端設備之選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