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請事業應依附表一、附表二申設計畫書欄位中所列項目向本會提出 申設及佐證資料(紙本一式二份;電子檔一份)。 (一)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含境內、境外)申設及應繳交資料如附 表一。 (二)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含境內、境外)申設及應繳交資料 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