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1265 014581 號公告修正名稱及第 1、3、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動通信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新名稱:行動通信終端設 備技術規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 0943022130 號公告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