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適用公約船應將附件三「遇險船舶船長操作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 統設備指南」張貼於駕駛臺顯而易見之適當處。非適用公約船,亦 按其規定設備,張貼通信設備緊急操作步驟說明(如:附件四「船 舶無線電話遇險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