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程查驗結果及判定標準:(工程查驗結果總表詳表 34) 1.查驗結果合格:系統信號品質暨設備安全查驗及網路施工查驗均合 格者,本會函復申請人查驗結果合格。 2.查驗結果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判定為工程查驗不合格: 2.1 網路施工查驗之任一抽測點不合格者。 2.2 系統信號品質暨設備安全查驗未達規定標準者。
一、本點新增。 二、明定工程查驗結果及判定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