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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相關圖表:
二、本會審查申請案時,除適用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
    及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外,另依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申請
    須知(附件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