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相關圖表:
四、審查委員會另置召集人一人,負責召集並主持審查會議,召集人由本
    會主任委員指派,不參與會議表決。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出席
    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