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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相關圖表:
七、審查委員就會議內容及相關審查事項,應保守秘密,非依法令,不得
    洩漏之。但申請人就其申請案內容已自行公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