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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相關圖表:
附件一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申請須知.PDF
附件二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檢查表.PDF
附件三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表.PDF
附件四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總結表.PDF
八、經本會確認審查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應予以解任,並另派他 人繼任之: (一)對於審查作業上之行為有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 (二)有第六點應自行迴避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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