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會應就申請案依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檢查表(附件二) 逐項核對申請人所送資料,如有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須澄清 者,本會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應不 予受理者,本會應將申請案連同補正資料送請審查委員會進行初審。 前項限期補正時間最長為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