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會辦理評鑑審查作業時,應由評鑑工作小組及接受評鑑之系統經營 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各依評鑑項目(頻道、財務、客服 、工程、組織、地方)之評分表(如附表二至附表七)進行評分工作 。
為利本會依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評鑑辦法辦理評鑑審查作業,爰訂定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