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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發文單位: 行政院
發文字號: 院臺經字第 0960005076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14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
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主    旨:公告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依    據:電信法第 12 條第 6  項。
公告事項:一、如主旨。
          二、附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
相關圖表: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3 卷 33 期 5363-5367 頁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民國 94 年 04 月 19 日院臺經字第 094001177
  7 號公告,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民國 97 年 04 月 30 日院臺經字第 097001090
  5 號公告,修正。
歷次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