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應以接收信號之原頻率操作傳輸,對於主臺 信號之其他特性,不得有顯著變更。
三十一、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主增力機之輸入信號強度,不得低於六十 分貝微伏。
三十二、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之用戶端信號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信號強度不得低於六十分貝微伏。 (二)信號強度穩定度在輸入信號正負十分貝變動時不得超過正負二 分貝。 (三)信號位準度各頻道間最大不得超過十分貝,相鄰頻道間不得超 過四分貝。 (四)視訊載波與音訊載波基準強度差距應在負三分貝至負十六分貝 之間。但遇有上鄰頻道時應在負十四分貝至負十六分貝之間。 (五)頻道內頻率特性,在視訊載波頻率負○‧五至正三‧六兆赫內 ,最大不得超過正負三分貝。
三十三、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之信號品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波與雜訊比不得低於四十二分貝。 (二)拍差最大不得超過負五十五分貝。 (三)串調變不得超過四十六分貝。 (四)交流聲調變不得超過負四十分貝。
三十四、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之用戶與用戶間隔信號強度,在七六至七 八及一七四至二一六兆赫頻率間最大不得超過負五十分貝。
三十五、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之空間電波洩漏強度,最大不得超過每公 尺二十六分貝微伏。
三十六、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應使用同軸電纜,其特性阻抗應為七十五 歐姆,其電壓駐波比最大不超過一.二(不包括用戶引進線在內 )。
三十七、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應具備必需之監視儀表,以監視其發射信 號。